跳转到正文内容

中石油分公司称购豪车调查报告出现笔误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25日14:54  新华网

  新华社乌鲁木齐11月25日专电 网友持续关注的中石油新疆油田公司“豪车门”事件一波三折,在网友的追问下,23日新疆油田公司再现“笔误说”,称此前调查结果有误,“因为键盘上1和5离得很近,所以不小心打错了”。

  在前两天的回应中,中石油新疆油田公司称“大众途锐3.2V6以80万元的价格购于2001年2月,因此10年折旧下来现存价值只有16.2万元”。网友通过公开资料发现,第一代大众途锐3.2V6于2002年在日内瓦车展上亮相,2003年才进入中国市场,中石油新疆油田公司如何在2001年就购买了尚未上市的新车?对此,新疆油田公司解释说“这属于个人失误,这辆大众途锐实际上是2005年2月买的,因为键盘上1和5离得很近,所以不小心打错了。”

  “笔误说”在网上再起波澜。网友“徐晓亮”在微博上说:“据我认真观察,1和2距离更近。”网友“黄雪梅”说:“这让中间的2、3、4情何以堪,是谁安排的键盘位置,是要负全责的。”网友“甘雄”评价说:“1和5键盘上离得近?这是近年来最有喜感的回答了。”

  部分网友认为,“笔误说”难免让人对新疆油田公司处理“豪车门”事件的责任意识和态度产生怀疑。“如此破绽频出的解释,不仅在逻辑上相互打架,在事实上也缺乏支撑,被网友称为‘小儿科理由’不是没有道理。”网友“济阳大虫”在网帖上说。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了解到,中石油新疆油田公司还认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对公务用车的规定是否也同样适用于所有企业?这一点尚需核实和调查。

  但据调查,在今年10月国资委颁布的《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中,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中央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应按照国资委和本企业关于职务消费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通信、业务招待、差旅、出国(境)外考察、培训等制度,不得超标准职务消费。由此可见,国企领导人员执行公务用车的原则并无疑问。(完)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47)

 

更多关于 豪车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